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

仇者快

新聞報導中國大陸一位其樣貌不揚的女士,在逛車展時,因受到銷售人員的冷待,憤而從隨身的旅行袋中掏出金條,立馬便想買了一輛數百萬元的車子,叫在場的人都驚愕咋舌。


那女士應感到出了一口烏氣吧?在邏輯上卻是說不通的。哪理你是本著什麼心態付錢,生意就是生意,那令到她不快的人,可以平白得了一筆佣金,卻是事實。對於那人,這是懲戒,還是獎勵?

其實這也不是罕見的事情,我們常碰到有些朋友,怒氣衝天之下,作出事後讓自己後悔的行為,親者痛之而仇者快之,莫名其妙之至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