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以百姓為芻狗

老子曰:「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;聖人不仁,以百姓為芻狗」。「芻狗」是用草紮成狗的形狀,古代祭祀時用,後來人們用作比喻微賤無用的東西或言論。

「公民黨」黨魁梁家傑說,泛民已取得「立法會。財務委員會」兩個小組的正副主席職位,將會運用權力,除了對關乎民生、完全沒有爭議性的撥款,開出「人道通道」外,不會通過政府的撥款申請,以呼應「不合作抗爭行動」。這是把全香港市民的生活當成什麼了?真是「以百姓為芻狗」的最佳實例!


政府運作,可以行之以「法」,可以行之以「情」,而梁家傑此舉,是行之以「權」。從前香港的政黨、社團,若要作出任何「不君子行為」,或多或少都要作些遮掩的,這次如此不避嫌的高調事先張揚,真是膽大妄為之至。

之前聽人說過,民主制度也不一定會選出比起獨裁政府更好的人,但若被選出的人不好,卻可有制度對那些人作出罷免。難道「財務委員會」反而沒有什麼防禦機制,令到該會的正副主席可以隻手遮天?

若說當年謝偉俊一輯疑是全裸拍攝的廣告照片,因為「損害律師行業的專業形象」,而要受到譴責,梁家傑的行為,視法規如無物,則不知應受公會如何的判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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