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

「紅樓夢」新丁

歷年看亦舒的小說及散文,常提及「紅樓夢」,不過聞名雖久,真正理解及閱讀這部巨著還只是這三幾年間的事。

主要是偶然讀到劉心武先生作品後給勾起了興趣的。

幾年之前曾從倪匡先生那裡,借了周汝昌先生及俞平伯先生兩本「紅學」著作,不過當時心態,是想看倪老的手筆多於書的內容,加上當時對於「紅樓夢」的知識極淺薄 ( 現在只是由「極淺薄」變成「淺薄」 ),看了也沒作為,浪費了一次機會。之後讀劉心武的書,見他循「秦可卿之死」的突破口,推演出一套理論,把「紅樓夢」內容跟歷史事實對照,過程猶自一個推理故事,很是有趣,我這才開始再找其它「紅學」的書閱讀。


近日輾轉從一位真正「紅學迷」手上接過些關於「紅學」的二手書,當中有些書根本就是文學論文;有些作者也像劉心武一般找到能跟「紅樓夢」內容對應的歷史事實,不過卻推演出另一套跟劉氏理論南轅北轍的一套來。

在過去約 100 年間,在許多學者及非專業的純為興趣而作研究的人士努力下,已經得出好一些關於「紅學」的「定調」,好些曾經出現過的理論已經鮮有支持者了,不過整個關於「紅樓夢」這部殘缺作品的謎團,仍未有一個壓倒性的為大眾普遍接受的解釋。

常見的一個問題是:不少研究者開始時是根據歷史事實作依歸的,但當構想日漸成熟時,自己的理論框架出現了,便開始增加主觀判斷,遇上事實與理論框架不吻合時,會把「可能」或「大有可能」出現的情況,視作「理應就是如此」看待,於是有關理論的說服力,反而會減弱了。

這情形真是可惜。

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

黃玉郎與版權法

香港漫畫家中,黃玉郎劉雲傑發聲支持修訂版權法,受到各方評擊,並出現多個「專輯」,把他們作品中涉嫌抄襲的畫面作出比較;以黃玉郎在行內的領導地位,受到的針對更多。

針對者的做法,忽視了一個重點:支持修訂版權法的人,並不是否認抄襲行為的出現,而是認為法例修訂後不會令某些抄襲行為更容易受到檢控,所以不必過份擔憂;愈把黃玉郎的嫌疑抄襲行為數算出來,而他仍繼續表示支持條例的話,便更突顯他的無懼了。


資深的港漫讀者都知道,1975 年政府頒布「不良刊物條例」,是行內一個重大里程碑,當時人心惶惶,漫畫從業員都認為代表了行業的末日。後來情況如何,便是人人可以查知的歷史了。黃玉郎、上官小寶黃炎光 ( 又名黃光 ) 等是當日與政府對話的代表,黃玉郎是親身感受過當年「不良刊物條例」來勢如狼似虎,然後十多二十年又沒有任何從業員犯過例的「虛驚」之當事人,由他來叫人放心,真是合情合理之至。

余生也晚,「不良刊物條例」面世之時我都未懂性,不過年前留意過一宗新聞,看到台灣作家九把刀如何與「蘋果」周旋,想令到侵權物品下架時,花了多少周章,我便知道法例存在是一回事,要成功作出控訴又是另一回事。

倒是網民轉貼「證據」,證明別人的抄襲行為時,有沒有想過把原件圖像「轉貼」,沒有進行什麼「二次創作」的,這個行為本身,也已是可被控訴的行為?從他們的文章及回應留言中所見,似乎許多真是沒想過自己行為有不妥的。

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

蔡志忠談世界──從漫畫家到物理學家

原來台灣的漫畫大師蔡志忠都已超過 60 歲了。「東方宇宙三部曲」是他閉關 10 年之作,試圖用東方哲學思維的宇宙觀,探索宇宙秘密的未知空間,大膽挑戰物理學的公論。

一套三冊,第一本「東方宇宙 East Cosmology Physics」,力圖重整牛頓力學,提出 6 大物理發現;第二本「時間之歌 Song of Time」,試圖證明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是錯的;第三本「宇宙公式 Formula for the Universe」,是作者十年閉關思索宇宙物理的全過程記錄。

會否捧場?恐怕未必了。


當年第一本購買的蔡志忠作品,是「漫畫莊子」,是真正以漫畫方式表達作者消化後對原著的理解;後來的作品文字漸多,有些如「唐詩」等,基本上就是原文直錄,漫畫只是作為插圖的襯托性質般,意義已經大不相同。

自問並非蔡志忠的忠實擁躉,不過從他的作品中,也獲得過不少啟發。例如「論語」中的名句「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」,蔡氏認為「女子」及「小人」指的是待婢僕役,這種說法,我一直認為就是原文的正解,信心從沒有動搖過。

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

變身的變化


網上有條短片,應是日本的特攝片片段,出現許多超級英雄/奸角的變身過程,姿勢及影像表達相當多樣化。

網友說片中全部的變身過程,都是由「切水果」動作來啟動的。我本來並沒察覺,看到有這一說才留意到果然如此。

每一個變身者穿戴著的腰帶,都顧及了所有細節,是因為一開始設計時,已經預算了電視節目推出後,周邊產品的銷售情況,有關產品的製作和操作,必定是要實際可行的。我們一代童年時,製作漫畫及電視節目則不用顧慮到這個程度,像「三一萬能俠」的故事中,幾架戰機撞互相擊時會自然地接合起來成為巨型機械人,而不是「機毀人亡」,便是一例。製作人員有否嘗試作出任何合理解釋?一點也沒有。

許多年後,有人把「三一萬能俠」製成模型,硬是給設計師想通了,真的維持了原著變身的可能性,造出了可以作出三種不同接合模式的幾部戰機,我猜這是原作者連做夢也沒有想到的。

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

恐怖吞噬

【本網誌內容可能令人情緒不安,請審慎考慮後再自行判斷是否繼續閱讀及觀看】




是鯰魚吧?曾在互聯網上看過有些奇大無比的鯰魚及其它魚類圖片,十分恐怖,但在現今科技發展的情況下,也很難斷定那些相片是否經過電腦加工。

這兩條短片,看來真實度很高,亦由於如此,更叫人驚心!

在第一條短片,主角吞下了幾乎和自己相同大小的一條魚,已經可怕;在第二條短片中,當牠的肚子尚載著一整條魚時,還可以再吞下一條差不多大小的?牠的肚子中難道真的有個黑洞不成?

真是辭窮了,只好再說一聲:十分恐怖!
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8YfFMVc5u8M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BRLLCK-guY

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

創意販賣場

「無線電視」的節目「網絡挑機」播完了,第二周的內容與第一周的相比,更接近我預期的效果,雖然整體結構仍然較為零散。

節目尾段,「網絡紅人」與電視台高層對話,之後我聽到一句帶著「Recruit」字眼的對白,有點詫異。看完這輯節目,我一直沒有感覺電視台有意吸引及招攬「網絡紅人」加入,電視台方面,應是借助外力測試不同點子的意思居多,高層認為不適用的點子便不考慮,即使有些創作方向,電視台覺得可以開拓,也會由自家班底製作。


網絡自由創作者,猶如售賣食品的流動攤販,可以叫好又叫座,甚至紅足幾十年,但能夠經營好一家流動攤檔是一回事,要把概念從街頭搬到店舖內,地方大了、環境好了,但固定成本高了、牌照要求多了、制肘多了,要經營得好又是一番學問。

個別網絡短片,可以有數以十萬的「讚」,但卻未必能令出鏡者在普羅社會上,得到知名度的提升,即是所謂「入屋」的程度不高。電影圈的大紅人,有時也會考慮拍攝電視節目,正是因為即使是電影這種主流媒體,在這一方面,也難以替代電視的效力。

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

說「讚」


Facebook 日漸流行,我懷疑慢慢地,人的價值觀都會被扭曲了,不是誇張。

早陣子寫的一篇網誌,說想買一本雜誌而買不到,把文章轉貼到 FB 上後,幾位朋友卻給了「讚」。猜想他們是把按「讚」當成「曾到此一遊」的表示吧,可是那到底是一件憾事啊。

所以有些朋友在 FB 留言寫些不幸事情時,會聲明大家不要按「讚」的。

另一個令人在意的情況是 FB 地盤主人生日之時,有朋友留言祝賀,地盤主人沒以文字或至少貼個表情公仔作回覆,而是按掣給了個「讚」。表示讚賞即覺得別人「做得對」吧?那全句意思,即告訴對方「你祝我生日快樂是做對了」?古怪之至。

新生代會否因此而養成一種價值觀,以為別人祝賀自己是應份的事?我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