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

機畢可失

隨身物品,多年來丟失的經驗甚多,通常是常要頻密使用的,要從口袋或背囊裡拿進拿出者,失落機會較大。以物品論,則以遺失手提電話的次數領先。

遺失照相機的經驗,最深刻的有兩次。

一次是若干年前,參與由「香港科幻會」安排的活動,與中國內地著名科幻作家劉慈欣晚飯時,還用過那相機來拍照,不久便發現不見了。因活動後是乘搭友人汽車離開西貢的,還曾心存希望只是把相機丟落在車上,但終於還是沒找到,結果把那次活動記錄到「香港科幻會」的網頁上時,只能刊登三兩張相片,很是遺憾。


第二次經驗不能不深刻,因為就發生在剛剛完成的旅行中。在廣州「大佛寺」前拍過兩張照片後,不到十分鐘的時間,於「北京路步行街」打算拍照時才發現相機不見了;折回找過幾處地方,也沒有好消息。

之前把相機中保留著的舊照片和其它的照片集中處理過,留有存檔,是不幸中之大幸,但這次旅行所拍的,則全報銷了,只能留存於腦海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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