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6日 星期六

假鑽石引起的聯想

新聞報導有人涉嫌利用仿真度極高的合成鑽石,在香港及澳門多間當舖典當行騙,騙取合共近 100 萬元,因而被捕。

這事件聽起來是有預謀、有組織的活動,也似有刻意詐騙的成分,不過因為「被騙者」是當舖,又令人有些不同的想法。


想當押業的經營,即使是真的珠寶玉石,是否受當、估值多少、肯當多少,都沒固定的,不同掌櫃有不同的看法;當舖衡量過後,開出一個受當的條件,客人是否願意接受有關條件,都是蹉商所得,你情我願,才能促成一單生意。當舖自己衡量失當,受了假物或次貨,這種事,自有當舖存在已經有發生,遇上「騙徒」,當舖是否能如一般普羅市民那樣大叫無辜,真值得懷疑。

另一方面又要想想:如果在實驗室可以模擬現實的高溫高壓環境,製出人眼不能分辨開的「合成鑽石」來,不依靠機器檢查便找不出「鑽石」和「合成鑽石」間的不同時,我們為何又不能在日常生活中,把「合成鑽石」當成「鑽石」使用?那樣的話,又還是否應把「合成鑽石」稱為「假鑽石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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